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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靡韩国的凄婉爱情:我在天国守候你

 江彬走出社长办公室,来到了泰日的身前。


  “已经调查好了吗?”


  “是。”


  “那出发吧。”


  一听说出发,泰日没有说什么,但是脸上的表情告诉江彬,此行好像还缺点什么。


  “啊,对了,忘了买花。你去买回来吧。”江彬一拍后脑勺,这才想起来好像应该带着花去的。


  “是。”泰日又只回答了一个字。


  “菊花呢,好像有点太低沉了。就买一些别的白色的花吧,要买漂亮一点的哦,要是看起来不错的话,买玫瑰花也行。”


  江彬的话音刚一落,泰日就面色凝重地冲了出去。大概十分钟以后,泰日就已经抱着一大束优雅的乳白色花朵跑了回来,而且,竟然一点气喘的样子都没有。


  “嗯,这看起来感觉不错,我可不想跟别人拿的一样。好了,这回我们出发吧。”江彬一边满意地打量着芬芳的花朵,一边对泰日说。


  车很快就上了国道,沿着国道一直开了大约三个小时。一路上,道路两边野地里的花草在明媚的阳光下闪闪发光,那种生命的力量,好像能将沉睡的灵魂唤醒,让人感受生命的活力。经过江边的时候,风拂过江水,带来缕缕清新的空气。沿着重重江水环绕的群山,车子又行驶了好一会儿。


  “还很远吗?”江彬出神地望着车外的景色,向泰日问道。


  “到了。”


  车子在一个小村口停了下来,泰日手捧着鲜花,走在了前面。


  在小小的乡下学校操场上,有三四个孩子正在玩篮球,那是一场完全不讲规则的自由投球赛。


  有一个孩子投进了五个球中的四个,胜利的喜悦让他张开双臂在操场上撒着欢儿地跑了起来。而失败的两个,则一脸的哭丧相。因为输球的孩子要受皮肉之苦了,赢球的孩子可以用拳头砸失败者的头。虽然,施暴者每一拳下去好像没使多大的劲儿,可是从挨砸的孩子的表情上来看,好像他的头早已被凿出了一个大洞。


  沿着小学校向后一拐,一座小山和山下大片的芦苇塘就展现在眼前。塘里的水异常的清澈,干枯的芦苇在风中窸窸窣窣地舞动着,这种场面看上去好像有点儿萧索的味道,但是这几乎一望无际的芦苇塘还是让江彬感觉很舒服。是啊,除了济洲岛,哪里还会有这么大片的芦苇塘呢?


  江彬跟着泰日,沿着芦苇塘边上的小路,一直往小山上爬,爬了好一会儿,泰日才停下脚步来,用手指了指眼前一座小小的坟墓。


  江彬抬头望了望。


  这座小小的坟墓就坐落在两棵大松树下,一看那还带着新鲜气息的黑黑泥土,就知道这是一座新坟。江彬向泰日一伸手,泰日马上把那大束鲜花递到了江彬的手里,江彬恭恭敬敬地把鲜花献到了墓碑前,满怀虔诚地行了一个礼,就在他起身的时候,他的目光就停留在了碑文上。


  故李州烨年仅二十三岁就结束了人生的旅程,离开了这个世界


  江彬原来只知道自己的心脏是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捐赠的,名字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名字他竟然一点儿也不觉得陌生。


  难道是因为这个人把心脏给了自己?还是因为这颗心脏因为自己的身体才得以继续活了下来?看到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回来了,泉下有知的他也应该感到一丝欣慰吧。唉,江彬也不知道此刻的感觉用什么话表达才算是恰当,总之,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心脏的主人已经故去,可他的心脏却仍在别人的胸膛里有韵律地跳动着。


  “是我的身体拥有了它?还是它占据了我的整个身体呢?”江彬默默地想着,可这确实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李州烨是因为意外交通事故,而导致脑死亡的,于是他的心脏捐献给了江彬。其实,李州烨捐献的又何止是一颗心脏呢,他的肝,他的肾,甚至是他的眼角膜,他把身上能捐献的东西,都捐献了出去。他离开的时候,他为这个世界留下了很多。


  如此看来,他真的死了吗?也许我们也可以说他还活着吧?


  在医院的病床上养病的时候,江彬就曾经反复地许下诺言。一个是出院以后,一定要开上他的法拉利跑车好好地飙上一程。另外一个就是他一定要找到把心脏这么重要的器官捐献给自己的人,他还发誓,他至少要去看望他一次,他要在他的墓前向他表示自己的谢意。


  “走吧,再不走我就要哭出来了。”江彬看了一会儿,一转头对泰日说。


  从山间小路上往下走的时候,一望无际的芦苇塘马上在视线中铺展开来。


  真没想到,在这种地方也能看到这样壮观的芦苇塘,现在芦苇还没有发出新芽,还是一根根枯干的立着,哗啦啦地随着风来回地摆动,就像一片浅黄色的海洋。


  真是奇妙,这样的植物总是越多越漂亮。而人呢,人总是觉得个体才是美丽的。最起码江彬就常常这样想,他甚至会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


  尽管这个世界众生云集,可是,他却认为从他降生的那一刻起,他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主人。


  快要走下小山丘的时候,江彬又回头望了一眼那座小小的新坟。


  谢谢你,李州烨君。江彬在心里不停地表达着他的感激。


  再次经过学校操场的时候,那群玩球的孩子们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剩下那个满身泥土和创伤的篮球在风中,孤寂地滚来滚去。


  江彬拾起篮球,掸了掸上面的泥土,然后,一个接一个地往篮球筐里投去,篮球入篮再从里面掉下来,搅得篮网不停地抖动。


  “泰日,那个叫张丝雨的女孩,是我认识的人吗?”


  “嗯?”


  “哦,看你这表情我是不认识她了。”


  看到泰日没有回答,江彬又跑去投了一下篮。然后转回来又接着问道:“那为什么我老是忘不了她的样子和她的名字呢?好像我很久以前就认识她。”


  然后他又跑过去投篮,这次篮球偏离篮筐很多。而泰日,一直呆呆地立在一旁,因为他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江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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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桀骜不驯的爱


  现在,编程企划部里的气氛已经坏到了极点。被一个年纪轻轻的黄毛丫头扇嘴巴,被江彬不信任,这足以构成敏芝发脾气的理由。尽管刚才在江彬的面前,她的脸上一直保持着微笑,可现在的刘敏芝已经完全换了一个人。



  一回到办公室,敏芝就开始对她的职员们大发雷霆。


  这事可不能就这么过去,再说了,现在他们公司推出的个性游戏项目,收效很不错,这明显预示着这将是一个很有潜力的项目。当然,敏芝也知道,这个项目的创意来自一位创意大赛的参赛者。


  那时江彬正住院,公司里变得一团糟,她的心思根本就不在新项目的创意上。所以,在马上就要进行节目改版的时候,她又重新翻阅了上次大赛征集上来的作品,后来,就选中了张丝雨的创意,让下面的人,照着做一个差不多的出来。


  当然,这一切做得都很漂亮,他们应用该创议案的过程很轻松,但是百忙之中他们却忘记了进行一些适当掩饰性的修改。


  结果导致真正的作者跑到公司里来闹事,这还不算,竟然还让刚刚出院的江彬给撞上了。现在,江彬又开始自己查看参赛作品。敏芝怎么想怎么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而且,回想一下刚才的情形,敏芝觉得江彬看自己的眼神和他住院前好像有点不一样了。就拿今天她在会议结束后邀请他去吃午饭这件事来说吧,要是以前,他肯定会非常痛快地答应。而江彬却拒绝了她,就连说话的口气听起来都觉得生疏了很多。


  敏芝用非常严厉的声音把一个男职员叫到眼前,然后下达了指示。


  “上次那个参加我们创意大赛的叫张丝雨的女孩,你知道吧?你去悄悄地把她给我解决掉。”


  说完,敏芝拿出一个信封,递给了他。男职员拿着信封顿了一下,两眼茫然地望着敏芝。见男职员拿着信封发傻,敏芝开始继续发泄她的愤怒。


  “程敏哲!你脑子有问题吗?既然要使用别人的东西,为什么不修改到人家看不出来的程度,我跟你强调过几次了?就是因为你办事不力,才会发生今天的事情的!”


  “对不起。”叫程敏哲的男职员一脸的惶恐,毕恭毕敬地立在敏芝面前,一副任人发落的样子。


  其实,要是真论起年龄来,这位程职员还比敏芝大一岁呢。可是,在公司的序列里,在这个自己的上司面前,年龄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了。另外,整个公司上上下下谁不知道刘敏芝的实力啊。


  “现在连社长都看到今天的事情了,我们再想重新做已经来不及了。”敏芝叹了口气,然后面色又是一凛,“你一定要想个办法把这件事办圆滑。要是做不到的话,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我想你也知道吧,有多少人排着队,削尖脑袋要进我们公司呢!”


  敏芝的后一句话简直就是吼出来的。这就是领导者,总是一手拿大棒,一手拿胡萝卜,现在正是刘敏芝向属下挥舞大棒的时候。那位程职员手忙脚乱地收拾了一下包,匆匆离开了公司,想他的补救办法去了。接着公司的空气又凝重起来,所有的职员都胆战心惊,没有人敢抬头,害怕下一个倒霉的就是自己,都假装埋头奋力地工作。


  敏芝一个人喘了一会儿粗气,然后开始琢磨下一步该怎么做。


  男人当中能被刘敏芝看上眼的,目前还只有朴江彬一个人。因为,江彬不仅拥有别人无法与之抗衡的显赫家世,他还拥有俊朗的外表。他热情,豪放,虽然看上去有些傲慢,但是也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江彬可以说是理性和野性兼具的完美男人。这样的男人,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可是,敏芝也曾一度放弃过和江彬结婚的梦想。


  那时,江彬突然倒掉了,他住进了医院。一个星期以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江彬不会再好起来了,死亡对于江彬来说不过是个时间问题。因为,医生已经下了论断,江彬的心脏病是由冠状动脉硬化造成的,已经进入晚期。


  本来还怀着有朝一日和江彬结婚的美好愿望,心脏病,不治之症,这场突变对敏芝来说无疑是个打击。一个星期里,除了那些重大到一定非要她本人出面解决的事情,她都交给下属们去做,其余时间,她一直陪护在江彬的病床前。可是后来,她终于失去了最后的一丝希望,因为连大韩民国医学界最有权威的闵博士都说江彬的病没救了。


  由冠状动脉疾患造成的心脏病大体上有两种治疗方式。即分为内科和外科两种治疗方式。当然,选择内科治疗是上策,可现在江彬的病情早已不是内科的保守治疗能够解决的阶段了。退而求其次,选择外科治疗的话,可以对江彬的冠状动脉进行迂回手术,切除内膜,进行血管的整形。可是医生们讨论来讨论去,最后的结论是,除了换心脏以外,再也没有什么方法能让江彬起死回生了。


  就在敏芝听到医生最后的诊断的时候,她放弃了和江彬结婚的梦想。她梦想中的新郎是大财团的太子,充满男人的魅力和野心。而不是这个有气无力等死的家伙。是啊,在绝症面前,什么纯情都会变得现实起来。


  可是,奇迹却发生了。


  难道这是天意吗?在江彬之前排队等待心脏移植的患者本来还有两个人的,可是,对身体的各项指标一检查,竟然都不合格。当然,机会就落在了江彬的身上,而江彬的身体状况和那颗心脏却又出奇地合适。这不是天意是什么?


  江彬的手术成功了,不仅成功了,现在他又健康地回来工作了。而且,他整个人看上去,好像一点问题都没有,还像以前一样自然,还像以前一样骄傲。当然,对于做过心脏移植手术的人,还是有一点令人担心。


  那就是做过这种手术的人,到底还能活多久。但这对于敏芝来说,却不是什么值得担心的问题,因为她更想得到的是江彬的背景,或许并不是他本人。而且,永远依赖男人活着,这也不是她刘敏芝的人生观。她有自己明确的人生目标,她有自己的人生理想,那就是做一个彻彻底底的自由主义者。


  只要能和江彬结婚就行,至于婚后的日子,以及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她都不太在乎。即便是江彬很快就死了也无妨,因为,那样的话,她至少还可以得到一份丰厚的遗产,继续享受她的富贵日子。所以,对这种事情也只能用有没有良心来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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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当江彬面对死亡的时候,敏芝的心思马上就从江彬身上收了回来。


  —— 现在,朴江彬对我的人生已没有什么价值了。


  敏芝在心里告诉自己,虽然她自己听起来,也觉得这有点儿卑劣。可是,自从江彬手术成功后,每次再见到江彬的时候,她似乎总能感觉到一种良心的谴责。这种感觉是她以前从没有过的。反正,再次面对江彬的时候,她有点儿不自在。


  “但是,刘敏芝!”她大声地提醒自己。


  “他又活过来了,说不定这真的是你的命运呢,说不定,老天注定了你要和他结婚!”


  一想到这儿,敏芝的眼睛就会像天上的启明星一样,闪闪放光。


  “嗯,既然他没死那不是更好吗?就算他这次死了,我也没什么损失啊?”


  转念想过之后,敏芝紧绷的脸松弛了不少,她又露出了微笑。然后,嘴里开始叨念起来。


  “我一定要抓住他!我一定要努力去争取!只知道等待的人,什么都得不到!”


  丝雨从公共汽车上走了下来。她为客户制作的网页出了点问题,刚刚和师兄俩商量解决完问题。熬了整整一夜,走在回家的路上的时候,她觉得眼睛干涩得要命。


  最近她常常会有这样的感觉,有时候,眼睛又干又疼,好像不是她自己的一样。


  “好好睡上一觉就全都好了!”她揉了揉眼睛,加快了脚步。走到胡同入口处的小卖店的时候,她买了两袋做爆米花用的玉米。


  弟弟庆浩从小就喜欢吃爆米花。以前和爸爸一起上街的时候,或者一起去游乐场的时候,他都没有要过冰淇淋之类的东西,每次都是吵着要爆米花。所以,她这个当姐姐的,每次打零工赚了钱回来,都会给他买爆米花吃。


  拿着选好的玉米,快要走到家的时候,她回头四处张望了一下。


  “咦?今天那个家伙怎么没来?”她嘟囔了一声,开始爬楼梯。两天没有看到那个狗皮膏药一样的老兄,让她颇感欣慰。她喜欢这种没有人打扰的日子。


  如果人家都说讨厌了,还老跟在后面的话,那就不是什么爱情了,至少丝雨是这样想的。男人们常说,没有砍了十遍还不倒的树,所以,爱情嘛,只要进攻的次数多了也就得到了。可是对于女生来说,可不是这样的,她们可不一定吃这一套。她们只钟情于自己心怡的那个人的表白。


  丝雨的家在胡同的里边,还是房子上面后加盖出来的屋塔房。对于丝雨来说,她小小年纪就经历了三次苦难。其一是她的爸爸过早地去世了。其二是她的妈妈又患上了甚至比其他疾病还难治的“消费中毒症”。终日里以购买各种各样的东西为乐,也不管自己的银行卡里有没有钱,最后落个信用不良的记录。外带欠银行3700万韩元。


  就是现在,一想到这笔欠款,丝雨就想当场晕死算了。但是,这些她还都能承受,因为,她的身边一直有一个爱她的人在支持她。


  但她最近所经受的她人生的第三大苦难就是她失去了她爱的人。


  那是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尽管她不想接受这个现实,可他真的永远地离开了她。他是她刚上大学的时候认识的,他是一个心地非常善良的人。通过一年的交往,他们的关系越来越亲近,最后他向她表白了自己的爱意。然而,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把他永远地从她的身边夺走了。


  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承受的苦痛,这种痛苦直刺人的内心深处,让人在回忆中痛不欲生,又深陷回忆而不能自拔。直到现在,丝雨还常常在梦里见到他,惊醒以后,常常会呆坐几个小时,无法入眠,满脑子都是关于他的回忆。


  丝雨清楚地记得交通事故发生后,他躺在病床上,陷入脑死亡毫无知觉的样子。大概,这辈子她都不会忘记他的样子了。


  如果说妈妈欠下的债让她的生活完全陷入窘境的话,那么他的死,让她的心也彻底地绝望了。


  这就是丝雨的生活,承受着这些重负与苦痛,在艰难中前行。


  后来,为了还债,丝雨干脆带着妈妈和弟弟搬离了以前全家人一起生活的小公寓,住到了这间屋塔房里。可即便是住到了这里,妈妈的消费中毒症也没能彻底地根治。现在只要一有机会,妈妈就会跑出去购物。几个月以前,妈妈还曾从她给庆浩准备的学费当中抽出一百万去消费。所以从那以后,她干脆就不让妈妈再碰到钱。不是她不相信妈妈,她是真的想帮妈妈戒掉这个坏毛病。


  走到屋塔房的小门前,她伸手一推门,玄关的门没有锁,是开着的。


  “妈妈!”一见她走进小客厅,妈妈呼啦一下把什么东西藏到了里屋。


  “回,回来了?”


  “您干吗这么惊讶?是不是又闯祸了?”


  一看妈妈的语气,丝雨把两袋玉米往桌子上一放,警觉地问道。


  “闯,闯什么祸啊?我就是有点儿累了。”


  “哦,只要妈妈没有犯错误就好。”


  其实和妈妈对话的时候,丝雨的心一直提着,因为妈妈的消费中毒症让她备受煎熬,那种银行逼债的滋味,她记忆犹新。


  “这个。”妈妈犹疑了一下,“今天有人来了。”


  “谁啊?”


  “嗯,说是什么广播公司的……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儿,一直在道歉,想要请求你的原谅呢。”


  “广播公司?是不是绝世游戏网络?”


  “我也不清楚,留下一封信就走了。差不多你就原谅人家吧。反正妈妈已经替你接受他们的道歉了。”


  “不知道的事情就不要管嘛!您知道那些人有多么可恶吗?那是一群完全盗用别人成果的无耻小人!”


  一看丝雨发脾气,妈妈赶紧把一个白色的信封递了过去。信封里有一封信,还夹着一张百万的支票。


  “哼,我就知道会这样,又是老一套!”丝雨把支票摔到一旁,开始看信。这本来是一封道歉的信,可上面只是硬挺挺地写了几句对不起,丝毫让人感觉不到道歉的感觉,倒像是一份威逼利诱的警告书。


  “太让人受不了了!”读完信,丝雨把信一折,连带着那张支票塞进信封里,就要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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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雨啊,你要去哪儿?”


  “我要让这帮家伙看看我的厉害!他们竟然想用区区100万就收买我!”


  “唉,我都说原谅人家了,我看你就别去了不行吗?再说,人家还给了我们100万……”


  妈妈声音越来越小,脸色也越来越难看,直觉马上告诉丝雨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正是丝雨最担心的。


  “妈,难道你……”丝雨简直不敢问下去了,可是妈妈却早在一旁垂下了头。


  “妈!您疯了吗?您怎么又犯老毛病了?”


  丝雨晃了晃妈妈的肩膀,然后直奔里屋,去翻找妈妈刚刚藏的东西。原来是些衣服和化妆品。


  “妈!”丝雨气愤得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而妈妈此刻则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似的,一点一点往墙角上蹭。


  “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没法过了!”丝雨痛苦地捶了捶自己的头,然后一瞪眼,“妈妈,您到底花了多少钱?”


  “那个,那个,我本来不想去买东西的,可是我一看到钱就……”


  “我是问您一共花了多少钱?这个信封里原来有多少钱?”


  “二……二百万。”


  “您没撒谎吧?”


  “真……真的!”


  “把花剩下的钱拿出来。”怒气冲冲的丝雨朝妈妈一伸手,妈妈赶紧从手袋里把钱翻出来交到了丝雨的手里,一共是64万块,也就是说,妈妈一出门竟然花掉了36万。


  “妈,您到底怎么啦?您是不是要看我真的疯掉啊?”丝雨觉得妈妈的这个绝症马上就要把自己摧毁了。


  “妈错了,妈以后再也不这样了。”妈妈小声向丝雨保证着,然后一拍自己的大腿,“哎哟,我这是怎么啦?怎么一见到钱就想去买东西?都怪我这眼睛和我这手哟!”说着,妈妈使劲儿用一只手打着另一只手。


  “谁知道呢。”丝雨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30万啊,我就是几天不睡觉,天天赶工做网页,赚的还不到30万。”


  说完,丝雨气呼呼地拿着钱冲出了家门。


  其实,她也不是对妈妈说话总是这个口气的,只不过这一次她真的是气坏了,特别是妈妈竟然花掉了那个肮脏的广播公司的钱。她飞快地跑到银行,取出了36万,然后和那64万放在一起兑换了一张百万支票,一起放进信封里。坐上了通往广播公司的巴士。


  一路上她都是怒火中烧,气愤难平。


  本来自己的创意被盗用就已经够让她恼火的了,自己的妈妈偏偏又不争气,让人家一点小恩小惠就给收买了。所有这些委屈,都升腾成了一股股怒火,就连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她都觉得是故意放慢速度在气她。每到一个路口,都会被红灯截住,本来没什么人上下车的,可是每到一个站点,好像都打开车门又关上车门地磨蹭半天。她觉得自己的肺都要气炸了。


  特别是到后来,等红灯的时候,悠闲的司机拿着块抹布走下车去擦反光镜。这实在是让丝雨忍无可忍了,她朝司机大吼起来。


  “大叔!这种清洁工作是在开车前应该做的!您没看见已经变灯了吗?”


  也许她的声音确实够大,让全车的乘客都把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到了她的身上。


  “要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坐公共汽车了!麻烦您快开车吧!”


  “嗬,这位小姐看起来挺斯文的样子,没想到脾气这么大。”司机笑了笑又坐到了驾驶位置上,“我可是个老家伙了,还得拜托您别到网上去告发我,要不然我要被炒喽。”


  终于挨到了广播公司门前,车门一开,丝雨就不顾一切地冲了出去。


  当然,这种不管不顾的冲刺绝对是个错误,因为一辆车正从另一个方向朝公司门口开来。


  嘎!就在丝雨和这辆车马上要撞在一起的瞬间,司机一个急刹车,猛地停了下来。一场车祸总算避免了,可是,受到惊吓的丝雨还是呆坐在了地上。


  “啊,我今天怎么这么倒霉?”等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后,丝雨嘴里抱怨了一句,气呼呼地爬起来,瞪了一眼面前的小轿车。


  车门一开,走下来的人竟然是泰日。他刚刚和江彬到心脏捐赠者的坟前扫墓回来,没想到,快到公司门口了,却差点儿撞人。


  “叔叔,你开车怎么这么不小心啊?没长眼睛啊?”以丝雨现在的心情,就是跟一块木头撞上,她也会这样怒吼的。但是,话一出口,她就被眼前的人物给吓呆了,因为,不仅是她,不管是谁见了泰日,都会被他的样子先吓上一跳。


  坐在车里的江彬已经伸手掏出了钱包,从里面抽出了三张10万的支票。这是他解决问题的一贯方法。和任何语言比起来,钱好像都更有效果。刚才还说绝对不行的事情,总会在看见支票的一刹那被搞定。这是江彬长久以来的经验。


  “还是用这个解决问题吧。”


  车窗缓缓落了下来,攥着30万的支票,江彬朝泰日一招手。可就在同时,江彬也看到了丝雨,这让他颇感惊讶。走到车门前的泰日刚一伸手接支票,江彬却突然将手缩了回去。


  “向她道个歉吧,泰日,是你开车速度太快造成的。”


  什么?泰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江彬从没命令他向别人道过歉,可是,刚才江彬的确这样说了。


  当然,感到惊讶的还有丝雨,因为她刚才明明看到江彬拿钱的手,刚才准备用世俗的方法解决问题的家伙,怎么态度突然来了个180度大转变?所以,当她听到泰日的道歉的时候,她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不过,定神想了一想,今天不就是要来找社长的吗,没想到竟然在这种情况下相遇了。


  “我们又相遇了,小姐。这次你又要来追究什么事儿啊?”江彬坐在后座上没有动,但还是主动和丝雨打了声招呼。


  “真是天遂人愿,要不然我还想去找您呢,没想到还没进公司就遇上了。不过,您好像应该先问问我是不是伤到哪里了吧?”大概是火气还没有彻底消掉,丝雨冷笑了一下,语气仍然是咄咄逼人。


  “还用问吗?一看你说话的架势就知道你没受伤。你是专门来找我的?”


  “没错。”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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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您还真会装蒜啊,怎么,难道您不知道这件事吗?”丝雨不屑地一笑,然后把手中的信封在江彬的眼前晃了晃。


  “那是什么?”


  “您拿回去吧!不要以为别人是可以随意羞辱的!”说完,丝雨把信封狠狠地往江彬的车里一扔。一旁的泰日刚想出手教训一下这个在社长面前不知好歹的丫头,江彬却一摆手制止了。


  “您是不是觉得钱什么都能买到?哼!你们就好好地盗用我的东西,好好地享受吧!别以为为了这两百万我就可以出卖自己的良心和灵魂!”


  丝雨说完就气呼呼地一转身,走开了。车里的江彬只好朝泰日一耸肩,做了个尴尬的表情。


  嘀嘀嘀!排队等在后面的车,不耐烦地大按喇叭。泰日赶紧上车,把车开到了停车场。从车里面走下来以后,江彬还不忘回头看了看刚才丝雨摔倒的地方,然后盯着泰日的脸,认真地问道:“泰日,我再问你一遍。刚才那个女孩,我真的不认识她吗?”


  “……”


  “怎么回事,我一看见那个女孩心里就会有些不安,不不,我也说不好那种模糊的感觉。反正我觉得在一个陌生人面前不应有这种感觉啊……”


  “……”


  “难道这也是一种副作用?不不,没有道理啊,不可能。老天爷既然把我救活了,应该不会和我开这种玩笑吧。”


  江彬马上就否定了自己的荒唐想法,微笑着走进了公司大楼。一见江彬和泰日回来,秘书英珠马上向他们微微鞠了个躬。


  “英珠啊,把刘部长叫过来一下。泰日,你去休息吧。去见见你的女人也好啊。我今天晚上要和以前一样去我的车迷协会。”


  “知道了。”


  “你要是想跟在我后面的话,最好保持一段距离。”


  跟泰日都交待完以后,江彬走进了里间,坐到了办公桌旁。桌子上堆满了各类等待审阅的文件。


  “您叫我吗?”


  江彬刚把心思投入到第一份文件的审批上,敏芝就走了进来。


  “啊,你把这个拿回去吧。”江彬从文件中抬起头,然后把刚才丝雨抛给他的那个信封递给了敏芝。江彬觉得,这种用钱解决问题的手段一定是敏芝指使的。


  “这是什么?”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就是今天来公司闹事的那个丫头,叫什么张丝雨的,跑来不客气扔给我就走了。所以,我想这件事好像只有你能解决……”


  “看来,这些属下办事太不力了,我一定会好好解决。”


  “是啊,千万不要毁了我们公司的声誉。”江彬说话的声音不大,可是对敏芝来说,那里面简直有千钧的压力。


  在社长面前还表现得十分平静的敏芝,一走到走廊里,就开始皱起眉头来,愤愤地用脚使劲儿跺了两下地。


  本来,敏芝是打算在这个时候问问江彬今天晚上抑或明天是否有时间和她一起共进晚餐的。男人和女人如果想接近的话,至少要增加在一起的时间才行啊。可是,这些话还没来得及说,就出了这么个不大不小的乱子。


  敏芝径直回到了自己的编程企划部,来到派去给丝雨送钱的职员面前,把信封重重地摔在了他的脸上。


  一见信封,职员马上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顿时脸色变得苍白起来。这一次敏芝什么都没说,因为她知道这种时候,沉默是对该职员最大的谴责。沉默既能保持自己作为领导者的权威,又能很好地转达自己的不满。


  所以直到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来,敏芝才让桌子上发出一点金属的声音。


  当丝雨从自己家附近的公共汽车站走下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在橙黄色的路灯下,一个少年骑着辆红色的自行车从她的身边飞驰而过。她望着渐渐远去的少年的背影出了好一会儿神。


  随着路灯一盏盏点亮,这个世界又换了一个面貌。太阳虽已坠入西山,但是这个世界仍旧是一个炫灿的世界。


  现在她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她答应人家两天以后做好的网页现在还没有完成,唉,都把时间搭在了这些无用的事情上。定了定神,丝雨加快了脚步。


  大步走起来的时候,内心的火气也消了许多,怒火消去以后,眼睛的干痛又明显起来,针扎火燎地难受,这两天她实在是太缺觉了。可是没办法,今天还是要熬夜,虽说做网页听起来是个时髦又高科技的活,其实做起来,跟苦大力没什么两样。


  首先是没事儿也要常常挂在上面。其次是工作的时候也常常要付费。加上永久性的疲劳。即便是这样还老担心会青黄不接,没活干。


  想到自己这种工作的种种艰辛,丝雨打开了手机,手机上显示出了用合影作背景的画面。


  “我做得很好吧?你看,你不在了,他们都开始欺负我。”


  丝雨望着画面上的男子,低声地诉说着。


  —— 你说吧,有谁敢欺负你的话,我就揍扁他!


  现在他的声音好像还回响在耳边,以前他在的时候,他总是她的保护神。可是,有谁能相信,现在他留给她的只有这张手机上的背景照片呢。


  “呜呜,嘿嘿,我一掉眼泪,眼睛倒不那么疼了,谢谢你。”


  丝雨勉强地挤出一丝微笑,擦了擦眼睛,合上了手机。


  “妈的,怎么?遇上什么好事儿了啊?”


  胡同的深处突然传过来一个让人作呕的声音,一听到这个声音,丝雨马上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黑暗处的这个家伙就是像狗皮膏药一样老是黏着丝雨的男生,他叫衡满。


  “哟,小妞,我还以为今天看不见你了呢,怎么着,偶尔你也得给我个好脸看看吧。告诉你,我的忍耐是有限的,惹火了我,我可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衡满用一种威逼利诱的口气说着,一点一点儿往丝雨旁边蹭。


  “离我远点儿,不要靠近我!”一看衡满离自己越来越近,丝雨紧张地大叫起来。


  “啊哈,你是真不识抬举啊,我都已经这么追求你了,你就看不到我的真心吗?你是非得逼我动粗是不是啊?你那个男朋友都死了好几个月了,你还装什么朝鲜时代的贞节烈女,还要为他一直守节不成?拿根针扎扎大腿,清醒清醒吧?我不想再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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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衡满的上体就朝丝雨倾斜了过来。衡满的这种声音,什么时候听,都会让人想到呕吐,当然这主要得益于他那些流氓的行为,他简直就是无赖的代表。


  有他的地方总会鸡鸣狗叫不得安宁。特别是当听说丝雨的男朋友死于车祸以后,他就开始对丝雨不知疲倦地骚扰,当然,对他而言那叫追求。所以,丝雨只要一听到衡满的声音,就会浑身不舒服。


  “拜托你不要这样了,你就是这样我也不会因此而喜欢上你的。”想了想,丝雨还是鼓足了勇气大声说。


  “喂!有谁是一出生就注定和谁有姻缘的?总得日久生情吧,那叫什么来着?肌肤相亲,对,就是肌肤相亲,然后才能有爱情。妈的!到现在我还没吃过你豆腐,这能有进展吗?”


  衡满说着就往丝雨身上贴,丝雨吓得赶紧跳到一旁。


  “喂!你醒醒吧,我不说过了吗,我这辈子就爱一个人!”


  “嘁,又来了,你要是再说一遍,就凑够一百遍了。那个小兔崽子都死了,还有什么爱情啊?爱情是活人之间的事情。瞪什么眼睛?有什么可看的,小心我一不高兴,把你的眼睛抠下来吃了。”衡满的无理叫嚣,引得远处的行人也为之侧目。


  “好了,你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就是世界上的男人都死了,你也不是我想要的类型!”忍无可忍的丝雨愤怒地朝衡满大喊。


  “哈哈,这可真是命运作弄人了。我怎么就越看越觉得你是我找的那种类型呢?”


  说着,衡满真的把脸凑到了丝雨的眼前,细细地打量起来。这让丝雨差点吐出来,赶快向旁边一闪。


  “喂,哪天咱们一起去看场电影,要不就一起去喝一杯。对了,你的酒量怎么样啊?喜不喜欢去吃鸡杂碎啊?妈的!长个淑女样也不知道骨子里风不风骚。”


  “够了,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跟我无关!”丝雨气得一甩手就要跑开,没想到,衡满好像早就知道会这样,再一次巧妙地挡在了丝雨的眼前。


  “姐姐!”随着一声姐姐,眼前的衡满闪到了一旁。原来是弟弟庆浩打工回来,正好看见无赖又在纠缠姐姐,不客气地把衡满推到了一边。


  “哟,我当谁呢,小舅子来了。”衡满的声音让庆浩也差点吐出来。


  “你胡说什么呀?谁是你小舅子啊?以后你少纠缠我姐姐,我姐姐说了,她根本就不喜欢你!”


  庆浩的话音刚一落,那边的衡满就怪声怪调地笑了起来,“我说小舅子,等你长大就明白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爱情啊,有一见钟情的,也有这种死缠烂打的,这都是爱。”


  “可不管怎么说,我姐她不喜欢,所以你就别老死缠了。你能不能活得像个男人?”


  “哈哈,真不愧是亲姐弟啊,自己弟弟总是向着姐姐说话,算了,反正今天我也看见你的脸了,我满足了。再说了,以后我一辈子都得面对这张脸,说不定会审美疲劳呢。我先撤了,骨朵白!”衡满满不在乎地抓了抓脑袋,然后翻翻白眼,再往地上啐了一口,才一步三晃地离开。


  丝雨紧紧地贴着弟弟,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回头一看姐弟俩跟在后面,衡满又是咒骂又是踹墙。


  “他妈的!装什么清纯?你以为你是什么天仙女儿啊?换个男人还不是一回事儿?”衡满好像还越骂越起劲儿,又拿拳头咣咣砸墙,砸到满手流血还不解恨,看到停在墙角的轿车,上去就是一个飞脚。


  “姐,我看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我们还是把这种家伙告到警察局吧。”一走上自家的楼梯,庆浩就忧虑地对姐姐说,远处还不时传来衡满鬼哭狼嚎的声音。


  “我看还是算了吧,要是真报警了,倒好像我和他之间真的怎么样了似的。”


  “那倒也是。”庆浩也无奈地叹了口气。


  “姐,你很累,是吧?”走到他们的屋塔房最后一级台阶的时候,弟弟庆浩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弟弟的突然提问让丝雨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默默地看了看弟弟的脸。


  “姐,我知道你很累,但你一直忍着不说。但是,只有经历过苦痛的贝壳才能捧出漂亮的珍珠。”庆浩的话听起来根本不像是一个孩子说的,“姐,我相信,那个哥哥虽然走了,但是还有更美好的爱情在等着你呢。”


  “庆浩啊,谢谢你。”


  “姐,你再苦一阵子,等我毕业了,就可以帮你了。”


  “好了好了,你还是专心学习吧。现在大学生找工作可不是开玩笑的。”


  “还是先别担心我了,姐,你不是还比我先毕业呢吗?”庆浩咯咯笑了起来。


  “好了,我们进去吧,妈妈肯定在里面等着呢。”


  晚餐桌上果然有好吃的,有丝雨最爱吃的凉拌绿豆芽,还有庆浩最爱吃的炸海鱼。


  庆浩欢呼了一声,兴奋地坐在了桌子旁。一边的妈妈没有说话,一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丝雨的脸色。


  丝雨知道,做了错事,妈妈总会想办法补偿,做一些孩子们爱吃的饭菜,就是她道歉的方法。所以,对这个妈妈她真是没法恨起来,而且,丝雨也知道,其实妈妈心里装着的都是他们姐弟俩。


  “哇,这是哪来的钱啊?”丝雨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敲着筷子问道。


  “啊,刚才花剩下的。我后来一翻兜,发现里面还剩下五千块。”


  “啊,谢谢妈妈,我们吃饭吧。”丝雨没继续追究,嘻嘻一笑,夹了一筷子绿豆芽放进了嘴里,这说明她已经完全原谅妈妈了。


  “好吃吧?妈妈的手艺怎么样?”


  妈妈的心情也马上好了起来,看到丝雨使劲点头,脸上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而一旁还蒙在鼓里的庆浩,嘴里早已塞满了炸海鱼。


  吃过晚饭,丝雨冲了一杯咖啡,来到了外面的阳台上,阳台被静静的黑夜笼罩着。


  丝雨抬头看了看天,满天的繁星,调皮地眨着眼睛。忽然,也不知是幻觉还是什么,她仿佛看到天空中有一辆红色的自行车的影子。


  “红色自行车……”丝雨嘴里喃喃地念叨起来,然后又陷入了那个让她终生难忘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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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就坐这儿。”


  已经反复被取消了好几次的骑自行车,今天终于可以实现了,现在丝雨就站在一个两人骑的自行车旁。


  “怎么回事儿?不是说好在地铁站见面的吗?你怎么跑这么远的路来接我?”


  兴奋的丝雨叫嚷着,又让他跑了这么远的路。


  “表达我的歉意呗。这可是我们丝雨最想做的事,好几次都没能满足你,所以这次特意选了一个最帅的车子。”他笑着跨上了自行车前面的座位。这辆自行车刚刚被撕掉保护膜,所以看起来真是又干净又漂亮。所以,丝雨的心情也跟着好到了极点。


  “好啊,那我原谅你了。”说着丝雨爬上了自行车的后座。


  “出发!”丝雨一个轻快的命令,他一踏脚踏板,开始了他们快乐的旅程。


  “我们一起蹬。”他回头朝丝雨大喊道。可是,丝雨并不会骑自行车,因为从小到大她从没有机会学。所以,丝雨老是嚷着让他带她骑自行车,可他老是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没能完成丝雨的心愿,现在他终于要陪丝雨骑自行车了,所以,他要和丝雨一起分享这种快乐。


  结果,没骑过自行车的丝雨老是无法和上他的节拍,后来,索性由他一个人在前面骑,丝雨只管在后面抱住他的腰,把头贴在他的后背上。过了好一会儿,走到弯弯曲曲的小路上时候,小石子渐渐增多,车速也降了下来,而且越往前骑好像车子越是摇摇晃晃。可是,后面的丝雨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她把头紧紧地贴在他的后背上,每压过一个小石子,带来的震颤,都让她觉得奇妙而幸福。


  “再快点儿,再快点儿吧!”丝雨在后面催促着,微风拂过脸颊的感觉真是太美好了。


  “好玩儿吗?”他回头问她。


  “嗯,我们以后还来骑自行车,我也要学!”


  丝雨在他的后背上不停地点头。汝义岛的风景真是太美了,而且到处都听得到恋人们的欢声笑语。所以,骑了一个多小时,丝雨却一点都不觉得烦。


  “我们今天就骑到这儿吧。”他回头和丝雨商量。


  “不!我还要再骑一小时!”丝雨挥着胳膊大喊起来,他在前座上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继续蹬了起来。


  “我们超过前面那几个人吧!加油,快点儿!”


  一看到和他们骑着差不多车子的情侣,丝雨就更加兴奋起来。他蹬得更快了,很快他们就超过前面的几对情侣,可是,丝雨却没有注意到,他的身体好像抖得很厉害,似乎整个身体都在颤抖。


  “哇!太棒了!”


  骑了两个小时的自行车,丝雨恋恋不舍地从自行车上走了下来,那种兴奋却还像是微小的电流一样,在全身麻酥酥地流淌。可是从自行车上下来的他,右脚一着地就呼地摔倒在了地上。


  “你怎么啦?你受伤了?”丝雨吓坏了,赶紧去扶他,可他此时却脸色苍白,冷汗直流。


  打了119急救电话,直到把他送进医院,丝雨才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


  原来前几天在做义工的时候,他从台阶上摔了下来,所以膝盖和脚踝都受了伤,现在还打着绷带。但他并没有把这些告诉丝雨,还坚持带丝雨骑了两个多小时的双人自行车。


  “傻瓜!你真是个大傻瓜!”在急诊室里,丝雨抓着他的手哇哇大哭起来,眼泪像断线的珠子,劈里啪啦地往下掉。她感谢他给她的爱,可这时候,望着病床上的他,丝雨只有担心。


  “你不是一直都想骑自行车的嘛,我以前答应过你两次,但都没有做到。所以,这次,就是天塌下来我也要完成你这个心愿。”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你太傻了。腿伤成这样,为什么不早跟我说?你的脚都这样了,还怎么能骑自行车呢?再说,我又那么重。”


  “嗯,你一点儿都不重。倒是没能再多陪你骑一会儿,我感觉有点抱歉呢。等我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陪你骑上一整天。”


  他说着说着,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然后朝丝雨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


  “你这个傻瓜!要是你的病情加重的话我可怎么办?”


  “我没事儿,刚才我们不是都把前面的那几个自行车超过去了吗?这要是平时啊,超他们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他的话让她更加觉得难过了,她干脆伏在他的身上大哭起来。


  “我不管,我不管,从今以后我再也不骑自行车了。”丝雨开始发誓不骑自行车。


  “别哭了,我休息几天就好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儿,你哭什么。”


  “呜呜,你伤得这么严重,还说不是大事儿?我还让你硬是骑了两个小时,你当时肯定特别疼,我怎么就没注意呢?”


  丝雨的泪水都落在了他的胸膛上,热乎乎的。


  回想一下,刚才骑自行车的情景,丝雨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行车摇晃,和他后背的颤动都是因为他当时太疼了,他是忍着剧痛去追赶那些情侣们的。丝雨开始不停地自责,她甚至有点恨自己。


  “丝雨,你别这样,我能为你做你喜欢的事,你不知道我有多高兴呢。今天真是对不起啊。”他竟然向丝雨道歉,这让丝雨更加觉得自己是一个罪人了。他对她的爱,太深太浓,深到让她心痛。


  被换到普通病房以后,为了让丝雨不再哭泣,他使劲儿朝丝雨眨了眨眼睛,“丝雨,你想不想听关于雨的传说?”


  丝雨马上止住了悲声,把头倚在他的左腿上,静静地等着他的故事。有风吹进来的时候,丝雨恍惚觉得他的身上好像散发出一股香气,不,那是一种温馨,直入她的心底。


  “很久很久以前,天和海相爱了。那是人类诞生之前就开始的最久远的爱情。他们两个特别相爱,以至于天变成海一样的颜色,海变成天一样的颜色。每到傍晚,海就会对天说‘我爱你!’而羞涩的天一听到这表白,就会化作粉红的晚霞。然后,海就会跟着也脸红起来。他们俩就这样,两两相对,幸福地相爱着。数千年已经过去了,他们的爱还和当初一样……”


  “怎么样?有意思吗?”他轻轻拍了拍丝雨的头,“好,我接着给你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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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云也很爱天,因为天是那么高,那么明静。不管云怎么向天表白,天的心里都只有海。云无论如何都得不到天的爱,于是,有一天,云索性用自己的身体把天都遮挡了起来,因为它恨自己得不到天的爱,所以,它也不想看到天和海的两两相望。天伤心地哭了,留下了无尽的泪珠。海也用海的方式怀念着天,它使劲儿地掀起波涛,希望能冲破云再见一眼天。它每天每天,日复一日地努力着,它甚至去求云。后来,风实在看不下去了,它用力推走了云。虽然云觉得有很多遗憾,可是它只能被风推着到处跑。后来,云终于明白了,它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天的爱。于是,它开始珍惜起天的一切,哪怕是她的泪珠,他都努力地抱在怀中。”


  “好可怜啊。”听完他的故事,丝雨的脸上挂满了忧伤。


  “是啊,不管多么美好的爱情,如果不能长相厮守都是一曲悲歌。所以,我们一定要永不分离,我们要好好地相爱。”


  “嗯。”丝雨使劲儿点了点头。


  记忆中,丝雨和他钩过小手指头,发过誓的。


  可是,现在,她只能向一张照片伸出小手指头,她不禁叹了口气。


  钩小手指发誓!


  他们最后一次牵手,他甚至没有拉到最后。


  那是他因为意外交通事故,陷入脑死亡的时候。


  丝雨一进医院,就看见了他的父母。


  “丝雨,你来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丝雨的脑子混乱极了。


  “我想,我们留不住他了。”她妈妈话一出口,就流下了眼泪,“我还记得前一段时间他就说过的话。”


  丝雨的眼圈也红了,她强忍着,静静地听她妈妈回忆。


  “他提到了你,他还说如果自己将来发生什么意外的话,就把自己身上有用的器官都捐出去,那样你就会好过一点儿。”


  接下来,他的妈妈说了什么,她已经听不清楚了,她的脑子一片空白。她茫然地走进了他的急诊室,他躺在那里,看上去非常安详。


  当他悲痛万分的父母和医生一起走出急诊室的时候,丝雨开始一遍又一遍地祈祷。


  她希望这样做他能活过来,虽然她知道这可能根本就无济于事。可是,现在除了用最虔诚的心祈祷他活过来,她又能做些什么呢?


  也许是无心的,就在她祈祷的时候,她的一颗晶莹温热的泪珠掉在了他的胸膛上。


  然后的事情好像是一场梦,因为后来她自己也无法确信那是真还是假,一切都好像火花一样,是在一瞬间发生的。


  就在她祈祷的时候,她听到他的嘴里正在发出干涩的声音。


  “天啊!”她先是愣了一下。


  “你没事吧?你看看我啊!”接着她哭喊了起来。


  “丝雨……”丝雨刚要去叫医生来,他就伸手制止了她。


  “你要挺住啊!你看着我!”


  丝雨的泪水像山洪暴发一般,现在就是神仙恐怕也止不住了。


  “对不起……我恐怕……不能……遵守我的诺言了。”


  他艰难地一字一顿地说着,声音好像来自遥远的地方。


  “我的爱……会……永远伴随着……你,我……发誓……”


  “……”


  “就是我……我死了,我也会做……做你的毅基斯……”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几乎快要听不见了,丝雨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错觉,可她明明看见他的脸上此刻挂着欣慰的笑容。


  “不要……抱怨,我只能活这么久,这是……我的命。”


  “谁说的?”早已被泪水模糊了双眼,可丝雨的声音依然很尖厉。


  “对不起,就像那天……陪你骑自行车时……一样,我先到天上……去了,我会……找好一个……位置的。”


  “别说了,你不会死的!”


  “其实……我也……不想去……那里啊。”


  “那你就要活下来啊,为了我,活下来!”丝雨不停地擦去泪水,她要看着他的眼睛。


  “我……是多么想……再带你……骑一次自行车啊……”


  “你不要说这么绝望的话,你要坚持住啊,再带我骑自行车。”


  “那是……我无法战胜……的力量。”


  说着,他又笑了一下。


  丝雨真的快要陷入绝望了。


  “求你!”


  “我……我的生命,你要……好好活下去啊,记住了!”


  “不行,你不可以死,你不可以死啊!我现在就去叫医生。”


  “晚……晚了。”


  “……”


  “但……但是,我能见到……你,就……很幸福了。”


  “傻瓜!呜呜。”


  “答……答应我,好好地……幸福地……活下去。”


  说完,他颤抖着,把自己的手伸向空中。他的手是那么的虚弱,就像是风中的一张薄纸片。


  “不,我才不答应你呢,你不可以死!”


  “我……爱……你,遇到你……是我一生……的幸福。”


  他反复地呢喃着,渐渐没了声音。


  —— 我爱你!


  —— 你要过得幸福!


  后来,丝雨觉得那声音就像是回音一样,在耳边不停地响起。


  这是一种似梦非梦的状态,丝雨一动也不动地注视着他,任泪水横流。当她伸出手想要抓住他艰难举起的手时,手指碰触的一刹那,他的手直直地落了下去。然后,他的眼睛就再也没有睁开。


  “怎么可能呢?那肯定是你的错觉。”


  当丝雨把发生的事情讲给护士听的时候,好心的护士不停地安慰她,觉得她是悲伤过度产生了幻觉。再回头看看躺在床上的他,石像般,凝固不动。


  又深深地吸了口气,丝雨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她把咖啡拿到嘴边,可咖啡早已随着黑夜变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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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feeling宿命的诱惑


  夜已深。江彬开着他的法拉利跑车来到江边,从上面走了下来。此刻,那些先到的跑车早已三三五五地散聚在江边。这其中虽然也有几辆国产跑车,但大部分都是进口车型。他们就是在网上自愿组成的跑车协会的成员们。


  江彬走过去和几个相识的朋友打起了招呼。开跑车的人大部分都很年轻,在这个组织里,二十五岁以上就是高龄了。



  他们的聚会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正式的聚会,也就是这些成员们聚到一块,互相交换跑车信息和开车心得。当然这种时候,他们也会在一起喝喝茶,甚至喝点酒什么的。而地点也有可能是定在汉城以外的其他地方,反正和最近比较流行的那些聚会没有什么两样。


  而另一种聚会当然就不是什么正式的讨论会了。这种非正式的聚会俗称“闪电行动”,但是,大家可不要误会成是以前特别流行的,那种花花公子在路上一看到漂亮女孩就大喊“喂,上车!”的类型。因为,这至少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聚会,只不过聚会的速度就像闪电而已。


  参加这样的闪电聚会的时候,总会遇到一些有趣的事情,所以,今天江彬也来参加了。


  由跑车组成的闪电行动当然也是有行动规则的。那就是女孩子们有权决定自己上谁的车。


  人们通常认为参加这种活动的女孩子都不是什么好人,往往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她们。其实,也不都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参加闪电行动的女孩子当中有很多都是特普通的平凡女孩,还有很多人有自己正当而又固定的职业。她们来的目的不过是想通过另一种途径来释放一下压力。


  但这种活动总是存在一些问题的,那就是常有未成年女孩儿参与进来。


  在进行长途越野的过程中,人们很有可能会喝上一点酒。而这种时候,未成年女孩的加入常常带来一些不便。后来,也不知道这些孩子们是怎么搞到的,她们总是能出示已经修改了年龄的假身份证。


  今天的组织者很有可能就是开宝马跑车的那个梳着贝克汉姆头型的家伙,他是出了名的爱换跑车,一般一辆车不会开超过两个月的。江彬常常怀疑这家伙可能是个外国跑车经销商,要不然他是怎么做到常换常新的呢。他对参加闪电行动特别感兴趣,所以每个月都会组织上一两次。


  又有几个相识的人跑过来跟江彬打招呼,江彬都向他们抱以亲切的微笑。


  很快,车协的成员们都到齐了,女孩子们开始聚在一起商量选车的顺序。最后,女孩子中最苗条最漂亮的一个,获得了优先权,结果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江彬的法拉利。这就是规则,决定权完全取决于女孩子。


  女孩上了车,江彬也跟着率先做到驾驶位置上。


  刚才组织者并没有说要往哪个方向开,也没说要在哪儿集合,看来这应该是一次自由闪电行动了。


  “哇!不愧是法拉利,真是超级棒!”一坐到座位上,女孩就惊叹起来,露出一副相当满意的表情。江彬看了只是微微地笑了一笑。他现在正带着和他的跑车配套的深色太阳镜,所以,他的表情别人是轻易看不到的。


  “坐上法拉利,你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说吧!”江彬本来是在向女孩征求意见,可是他的口气怎么听都像是在命令。


  “当然是想坐这辆车到自己朋友们面前去炫耀一番了,但是,这是不是会让您为难啊?”


  女孩小心翼翼地望了望江彬,试探性地问道。


  “你的朋友们都在哪儿啊?”


  “肯定都在大学路的啤酒屋里哆哆嗦嗦地喝生啤呢,我都能想象得出来她们现在干杯的样子。要是现在我突然坐着法拉利跑车出现在她们面前的话,她们肯定会炸窝的!”


  “好,那我们就去大学路吧,反正也没多远。”


  “真的吗?您真的可以带我去?”女孩子欢呼起来,这太让她感到惊喜了。


  “我们已经出发了。”江彬淡淡地一笑。


  于是,跑车载着女孩子轻快地蹿了出去。


  “喂!快闪开啊!小心,我们来了!”这种坐上顶级跑车的感觉太奇妙了,女孩一下子像个小孩子似的大呼小叫起来。


  现在车上的女孩就像是寻梦路上的孩童,即使你说她疯了,那也没关系,这种人生的第一次经历有谁会不珍惜呢?也许,这就是只有顶级跑车法拉利才能带来的疯狂与欢乐。


  江彬往后视镜上看了看,远远地有一辆车跟在后面。


  女孩的朋友一共是三个人,也不知道是不是灌了几杯生啤的缘故,个个脸上泛着兴奋的红光。这就是年轻,用金钱也买不到的资本。几杯廉价的啤酒下肚,她们就满足了。对她们来说,幸福是那么轻易地就能得到。


  “上帝啊!这真的是法拉利吔!”

  “呃,简直帅呆了!”


  “酷毙了!”


  在法拉利面前,女孩的朋友们发出了一声声惊叹。然后,又是摸方向盘,又是试坐座位,还拿出手机拍照,简直是忙得不亦乐乎。


  “哥哥!也载我一程吧!”


  三个女孩中的一个,走到车前往车上一倚,故意做了一个性感的姿势。她穿着一件短小的露脐装,肚子上肥肉已经白花花地在抖动了。


  “你要是减掉十公斤,我会考虑的。”


  江彬扑哧一笑,伸手捅了一下女孩露在外面的肚子。女孩马上一弯腰,差点儿把喝的酒都当场吐出来。


  “好了?”江彬看了看已经心愿达成的女孩,“咱们该走了吧,这里好像有点儿吵……”


  车子一开动,另外三个女孩马上抓住车窗,高喊着自己也要坐车。路上遇到一个女孩就载她上车,这根本不是江彬的性格。三个女孩已经摸过了车还拍了照就应该知足了。


  离开啤酒屋,车子一直开到了杨树里,然后江彬走下车,把女孩领到了那里的一家咖啡厅,开始喝起了茉莉花茶。江彬以前来过这里几次,所以,服务生一看见他,就给他拿来了他预存在这里的洋酒。


  如果用闵博士的话说,酒,特别是烈性洋酒都是江彬的禁忌。可是,江彬今天却非常想小尝一点儿。


  江彬给女孩儿点了三杯鸡尾酒。当优雅的钢琴声响起的时候,喝到嘴里的酒也变得甜美起来。也许,这是他靠自己的争取才喝上的吧,所以别有一番风味……


  不一会儿,酒杯就空了。喝了三杯鸡尾酒的女孩话开始多了起来。她开始谈自己的梦想,自己心中的男人观。其实,不管词汇怎么变换,男人和女人心目中的异性观都只有一个 —— 完美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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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完美异性的设定,无非是把自己的特点进行一些增增减减而已。


  当然,在这种时候,江彬会和眼前的女孩找家干净的旅馆。刚才在江边分开行动的同志们现在大概也都上演着同样的情节。


  女人的衣服脱光了,男人也一丝不挂。当黎明来临的时候,他们就会默默地分开。


  当女人对男人有感觉的时候,或者说女人对男人的车有感觉的时候,女人总会提出来再次相会。而与之恰恰相反,对同一个女人提出第二次约会请求的男人则少之又少。这也是一条不叫定律的定律。原因很简单,开着光鲜的跑车,到哪里会没有艳遇呢?


  现在,江彬面前的女孩好像越来越有感觉了,她变得比刚才开放得多,开始公然搂他的腰。


  当一间汽车旅店的房门向他们打开的时候,女孩就迫不及待地搂住了江彬的脖子,还献上了一个香吻。门一关,女孩的衣服就脱光了,当女孩沐浴出来的时候,江彬正倚在窗边。此刻女孩的身上撒满了姣月的光辉,浑身都透着一股亮泽,像披了一层迷人的轻纱。


  月光撒遍了女孩的全身,好像她身体的每一处都散发繁星般闪闪烁烁的光彩。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她有比例恰到好处的美腿,她还有充满弹性的坚挺的双乳。女人最原始的美也许就是这个样子吧。


  她甚至让江彬联想到了希腊古典神话中的女神。江彬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女孩的脸,然后他的手就像月光一样顺着她的脸颊,一路倾泻而下。当指尖划过女孩的脖子的时候,她的喉咙紧张地动了动。


  如果她还会紧张的话,说明她对做这种事并不在行。江彬的手又向下移去,滑过她凹凸有致的胸部,再往下滑的时候,他的手被女孩肚脐上钉的一个环截了一下。


  “怎么?你讨厌它吗?”女孩问道。


  “你走吧。”江彬的声音硬邦邦的,这是他进到这个房间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女孩愣了一下,“您说什么?”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所以她要重新确认一下。


  江彬没有再做任何解释,他的手离开女孩的身体,掏出了钱包。从里面抽出了几张十万的支票,硬生生塞到了女孩的手里。然后,他往门的方向指了指。


  “哥哥,我做错了什么吗?我还没听说过女人这个样子的时候,男人一点儿都不为之心动……”女孩的表情充满了哀怨,自己主动在男人面前脱光了衣服,而且还认为身材无懈可击,竟然被拒绝了,这绝对是一件丢面子的事。可是,她遇到的是江彬,江彬从来就没考虑过女人是否有面子。


  在江彬铁一般的沉默面前,女孩瘫坐在了地上。于是江彬大踏步走了出去。就像是自己事先已经做了决定一样,今天什么事都只是小尝一下就好。


  走出了汽车旅馆,江彬抬头望了望夜空。


  黑色的夜空里挂满了亮晶晶的小星星,好像用根长杆一捅,它们就会劈里啪啦地掉下来。每个季节的代表星座都不同,江彬至少还是有能力轻松地把他们辨认出来的。但是,江彬对星星真的不怎么感兴趣。


  星星是星星,我是我。他总是这样想。


  人们为什么老是喜欢把一些简单的东西赋予复杂的含义呢?他更注重行动,他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想了一会儿,江彬笑着摇了摇头,然后上了自己的法拉利。


  泰日一直在黑暗中等着他的车子起动。可从时间上来看,好像江彬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来啊,但他亲眼看见江彬走了出来。这种情况在江彬住院之前一次都没有发生过。看江彬已经离开,泰日小心地跟在了后面。


  江彬的车子在他的开放式公寓门口停了下来。简单的淋浴之后,江彬就上床睡觉了。本来他还想一口气喝掉一瓶冰啤酒的,但是,一想到闵博士的劝告,他就把冰啤酒换成了矿泉水。


  夜里他做了一个梦。在紫色的雾霭中,他迷失了方向。他的周围充满了可怕的呻吟声。他觉得自己开始嗓子眼发干,可是脚下却好像是一处泥沼,举步维艰。好像是指环王中那种恐怖的场面一般,眼前的一切让他觉得阴森恐怖。穿过浓浓的迷雾,他来到了一处怪异的森林前。其中有一棵树,抖了抖枝叶,一起身,竟化作了一个人形。那是一个男人。


  他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他在江彬的前面走着,好像随时都会倒掉。江彬有一种强烈的直觉,这个人他似乎并不陌生。他一直往前走着,快要走到尽头的时候,突然他感觉到一束刺眼的光,虽然他很害怕,但他还是不停地往前走着。


  等他走到近前,看清楚眼前的一切的时候,他发出了一声惊呼。因为他看到一个像标本一样被固定住的人形,那个人正是张丝雨。


  丝雨的心被一根树棍钉了进去。为了帮她拔出钉在心上的树棍,江彬往前跨了一步。没想到丝雨的双手突然掐住了他的脖子,他痛得简直快要死过去了,这时丝雨的身后,星星潮水般跌落下来。


  她要干什么?她挖下了他的眼睛,接着鲜血像喷泉一样从他的腔子里涌了出来。不要啊!


  他从梦中惊醒了,他依然躺在床上。


  望了望周围熟悉的一切,他确信自己是做了一个梦,这才松了口气。窗外,不知何时已经露出黎明的曙色,这个世界又变得一片光明了。


  张丝雨!江彬一边梳头一边在嘴里反复嘟囔着这个名字。这种事情还真是头一次,没见过几面的女孩竟然会在自己的梦中出现。


  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孩的时候,感觉就有点儿不同寻常,当然,这也可以理解,因为第一次见面就是在一场骚乱当中。可那也不至于会跑到梦里来吧。而且,她像星星一样发出白光,这又预示着什么呢?


  想了一会儿,江彬整理了一下繁乱的思绪,打开了窗帘,又是一个晴天。


  “上午10点有一个会议,11点是报社的专访,11点30分是电视台的特辑拍摄。下午2点明星联赛的决赛,希望您能到场观看。下午4点中易游戏公司来访,您再接见一下就可以了。”


  江彬一在办公桌前坐好,秘书就把一天的安排念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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