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渐绯
第一章 那一天下午阳光普照,光星一和光星二分占了天空的南北两边,天台的扶栏被光线镀成了暖暖的金色,灰尘在空气中闪闪发光。菲看着俯在扶栏上懒懒向下看的锐,阳光掠过他的发稍。
“我喜欢你……请你做我的男朋友好吗?”菲结结巴巴地说,随即做好了做失恋的悲剧女主角的心理准备。风徐徐扬起,远处楼下树冠的影子微微摇曳。
锐是菲的同班同学,但菲对他的了解决称不上多——锐是个怪人。这是全年级对他的共识。他感兴趣的都是些同年龄的孩子决不会去关心的事情,比如哲学,比如政治。当一个人与你的涉猎范围毫无交集时,你是无法理解或想要试图理解他的。而人们对于不理解的人,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将它归为怪人。最轻松,最不给别人添麻烦,最容易得到众人谅解,也最不负责任的方法。
菲并不是理解他而喜欢上锐的。她自己也很清楚。而且也从不觉得自己可以理解他——因为锐也从未做出过哪怕一点希望别人了解自己的努力。但菲就是喜欢上了锐。喜欢他独自思考的侧面,喜欢他与众不同的气质,喜欢他将自己排除于众人之外的态度,喜欢上了这个自己从表面上所了解到的让她觉得有点神秘的男孩子。爱情这种东西就是这样,可以明目张胆的建立在脆弱得不值一提的基础上然而刻骨铭心,打破一切逻辑。
可是喜欢上一个人,不管是喜欢上了他的什么,都会开始渐渐萌发出更多感情,希望更了解他的心情,希望他对自己更好的心情,希望自己是他更特别的存在的心情,希望感情能有所回应的心情。于是,在那个阳光明媚美好得不现实的下午,蝉为了歌颂太阳持续着频率一致的合唱,没有云,连鸟也懒懒的飞不高,天空被光线散射得一片明亮,一切建筑的边缘都被晒得闪闪发光。菲走到每天例行在天台上晒太阳或发呆的锐身边,结结巴巴的红着脸对他说:“我喜欢你……请你做我的男朋友好吗?”随即做好了做失恋的悲剧女主角的心理准备。
锐回过头来,淡淡的上下看了她一眼,忽然间平静的一笑,说:“好啊。”
那是一个,现在回想起来,连空气中都弥漫着甜甜的冰激凌味道的美好夏季。中学二年级的课程极轻松,大家也都在过去的一年中熟悉了环境,青春在这个季节像疯长的野草一样悄无声息却迅速的充斥了每个人的四肢,时光的每一秒都蕴含着热力。那个时候,一个小小的笑话都还可以让菲咯咯的傻笑上大半天。多年后想起,那是菲最幸福的一个夏季。那时她还很年轻,还有父母的保护,还不必自己面对任何事,还可以陪在喜欢的人身边。菲觉得自己非常幸福,而且,坚信这幸福会一直一直持续下去,持续到这世界灰飞烟灭之后还可以持续很远。那个时候,她如此坚信着。
那次告白后,菲开始每天在没有课的时候陪着锐站在天台上晒太阳,或发呆。菲很喜欢这样站在他的身边。虽然依然不觉得了解了他,但却有一种,自己对他是有些特别的小小虚荣感。女孩子谈恋爱时,爱的并不是她的恋人本身,而从来只是她心目中想要的那个理想的存在而已。所以,只是这样发着呆站在他的身边,看着他她所喜欢的独自思考的侧面,看着他她所喜欢的与众不同的气质,看着他这个她从表面上了解到的让她觉得有点神秘的男孩子,就很幸福了。她一直以为,自己和锐的关系会这样一直持续下去,她从不觉得自己可以理解他,也没有试图去那样做过,直到有一天,如往常一样一起晒太阳时,锐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你觉得,国家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呢?”